夢見別人殺人自己在場是什么意思:老虎機簡介

時間:2023-12-13 02:40:46 作者:老虎機簡介 熱度:老虎機簡介
老虎機簡介描述::“毛主席是不會殺我的!”1937年10月5日深夜,延安發生一起震驚全國的惡性殺人案件:26歲旅長黃克功因逼婚不成,竟然開槍殘忍殺害16歲陜北公學女學員劉茜。 當時延安是全國進步青年心目中的圣地,發生如此案件本身就影響極壞。恰巧,當時有一個中外記者團正在延安訪問,于是他們大肆報道,中外輿論嘩然。反觀國民黨的一些報紙、報刊更是借此大肆抹黑中共。 這些報道一時間混淆視聽,引起很多不明真相人士的猜疑和不滿。要知道當時八路軍剛取得平型關大捷,士氣高昂,各部隊正準備向敵后迅速進發,此時發生如此案件,尤其是行兇者的身份,必然會引起毛主席等中共領導人的高度關注。 黃克功,1911年出生于江西南康,1929年參加工農紅軍。黃克功戰功赫赫,他歷經殘酷的井岡山斗爭、九死一生的長征。在戰斗中,黃克功多次沖鋒在最前線,也多次負重傷,他歷任紅軍班長、排長、連長、團長等職,也從事過師團政治工作。 據資料,1936年10月紅一、紅二、紅四方面軍會師時,年僅25歲的黃克功已經是身經百戰的紅軍旅長。當紅軍來到陜北后,黃克功進入抗日軍政大學學習,之后留校任職,他先后任抗大第十五隊、第六隊隊長。 無論從哪個方面來看,黃克功都前途無量,但所有人都沒有想到最終他犯下了槍殺女友的罪行。劉茜,本名董秋月,1921年出生于山西定襄,其祖父董崇仁了不起,此人在民國初期擔任山西晉南鎮守使。 劉茜早年在山西太原友仁中學讀書,日本侵華后,她滿懷抗日救國的壯志,于1937年8月歷經艱辛來到延安。劉茜先是來到抗大第十五隊學習,黃克功恰好擔任第十五隊隊長。很快,黃克功便被活潑、漂亮聰慧的劉茜吸引,兩人在多次相處中初步確定了戀愛關系。 當年9月,陜北公學正式編班上課,其教育方針是堅持抗戰,堅持持久戰,堅持統一戰線,實行國防教育,培養抗戰干部。陜北公學最初的學員有5個班約300人,他們來自祖國的四面八方:有共產黨員,也有國民黨員;有工人,也有農民;有漢族,也有少數民族;有紅軍,也有國民黨統治區的干部;有十幾歲的青年,也有年過半百的老人。 當時組織上從全局考慮,將抗大第十五隊的全體學員撥歸陜北公學,劉茜也隨隊轉入陜北公學學習,而黃克功則被調回抗大任第六隊隊長。這意味著兩人見面的次數大為減少,關系也漸漸疏遠了。 劉茜年輕貌美,16歲的她正是一個女孩最美好的年齡。隨著見識增長,她跟黃克功對愛情和婚姻家庭生活的認識差別很快就顯現出來。另外,劉茜因為工作緣故,又跟其他男性接觸較多,這讓黃克功醋意大發,并懷疑劉茜在陜北公學另有所愛。 黃克功越想越生氣,他多次找到劉茜,當面逼迫其跟他結婚,這讓劉茜頓生反感,拒絕他的求婚請求。逼婚失敗后,黃克功越想越生氣,遂萌發殺害劉茜的動機。劉茜被殺害后,陜甘寧邊區政府保安處經過一日一夜調查,很快調查清楚,并將黃克功抓捕歸案。 對于自己的罪行,黃克功供認不諱,他將殺害劉茜的過程也詳細供述。1937年10月5日晚飯過后,黃克功來到陜北公學。見到劉茜后,直接要求她陪著自己去延安東門外的延河灘散步。 不出意外,黃克功先是指責劉茜,要求她公開宣布結婚,結果遭到劉茜嚴詞拒絕。眼看自己逼婚想法失敗,黃克功直接拔出手槍對劉茜進行威脅,但劉茜還是不愿屈服。黃克功惱羞成怒,直接向劉茜開槍…… “黃克功逼婚殺人案件”調查清楚后,毛主席等人中共高層震怒。經黨中央同意,延安各單位圍繞這起案件進行了大討論,大家意見很不統一。有人認為黃克功喪心病狂,他如此殺害革命同志,嚴重破壞了我軍鐵的紀律,應該公開槍決,以平民憤;也有人認為當前日寇侵華,國難當頭人才難得,應該讓黃克功上前線戴罪立功。 黃克功本人則認為雖然犯了大罪,但自己資格老、功勞大,他抱著僥幸心理給黨中央寫信,希望能念及自己戰功,給予寬大處理。毛主席主持召開會議,最終同意邊區高等法院對黃克功死刑的判決。 當年10月10日,毛主席專門給邊區高等法院刑庭審判長雷經天寫了一封信。信中,毛主席寫道: “黃克功過去斗爭是光榮的。今天處以極刑,我及黨中央的同志是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個共產黨員紅軍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殘忍的,失掉黨的立場的、失掉革命立場的、失掉人的立場的行為,如為赦免,便無以教育一個普通人。” 10月11日,黃克功公審大會在陜北公學大操場舉行,數千人到場參加。公審大會上,雷經天宣布對黃克功執行死刑,還當眾宣讀了毛主席的那封信。黃克功被槍決消息傳開后,全國民眾盛贊中共和八路軍公正無私,相比腐敗黑暗的國統區,越來越多青年不約而同將目光投向延安。如果你總是不出門的話,萬一有人陷害你犯下兇殺案,你都無法提供不在場證明。——Mutant_Llama1“在醫院劫持人質?”今天上午,上海警方發布通報稱,上午11時30分,警方接到110報警,說某醫院有人持刀傷人,民警迅速到場處置,發現一男子在該院門診部七樓內持刀劫持群眾。在犯罪嫌疑人欲傷害人質和處警民警時,民警果斷開槍將其擊傷制服。目前,4名受傷群眾正在救治中,均無生命危險。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澎湃新聞)感謝警方的果斷處置,讓犯罪嫌疑人沒有傷害更多的人。如果沒有開槍,后果真是不堪設想。一、嫌疑人會被如何處理?目前具體到情況還不清楚,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這名男子至少涉嫌兩個罪名,一個綁架罪,另一個是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男子進入醫院持刀傷人的行為顯然屬于犯罪,不過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都可能出現傷人行為,主要區別在于犯罪的目,與犯罪后果無關。故意殺人罪是以剝奪他人生命為目的,故意傷害罪是以傷人為目的。所以在當時,如果可以通過嫌疑人的傷人部位判斷出他是以殺人為目的行兇,則不管他造成了什么傷害,都會構成故意殺人罪。而在之后,他劫持人質的行為構成綁架罪。有人可能會覺得奇怪,沒有報道說他是為了勒索財物啊,為什么會構成綁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這里面并沒有規定綁架罪必須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只要綁架他人作為人質就可以構成。這幾個罪名里,故意殺人罪最高可以判處死刑,綁架罪在致人重傷時,同樣可以判處死刑,沒有造成重傷時,也可以判處無期徒刑。所以,這名嫌疑人將來會被判處什么刑罰,可能還需要根據傷者的傷情才能確定。二、嫌疑人要是患精神病怎么辦?目前還不清楚嫌疑人的作案動機,不過這種行為很多時候都會被懷疑是不是有精神病,被群眾擔心兇手會不會因此而脫罪?但其實就算有精神病也不是一定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根據刑法的規定,精神病人在實施行為時,只有在完全無法辨認或控制自己的行為的情況下,才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只是不能完全無法辨認或控制自己的行為,仍然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只是應當減輕或者從輕處罰而已。而對于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沒有發作時犯罪的,仍然需要承擔全部刑事責任。所以,具體什么情況,還是等待警方的進一步調查,相信不管什么原因,兇手都會得到法律的嚴懲。——@家子說法 關注我,多學法律少吃虧。#上海瑞金醫院發生砍人案 4人受傷# #上海# #上海頭條# 頭條熱榜男孑到警局報案:“我殺人”了。警察馬上把他扣壓起來并問他:“你殺誰了?尸體臧在哪?”男子說,在院子里的三輪車上,當警察靠近三輪車的時候,令人匪夷所思的一幕發生了。有一天,湖南懷化的王某,神情自若地走進派出所,對值班的民警說:“我殺人了。”在場的所有民警被嚇了一跳,隨即馬上警惕起來,二話不說把王某按在地上,拿出手銬把他扣壓起來。然后警察厲聲喝道:“你殺人了,尸體臧哪了?”王某,大言不慚地說:“尸體就在你們院子的三輪車里。”警察快步走到院子,看到院子里停著一輛三輪車,警察悄悄地靠近三輪車,果然上面躺著一具“女尸”,不過在警察的眼皮底下,居然發生了一幕十分詭異的畫面。三輪車上的“女尸”,大母指輕輕地動了一下,接著眼皮又眨了眨,隨后“女尸”右手緩緩抬起,緊接著居然一屁股坐了起來。警察驚呆了,問女孑知不知道自己發生了什么事情?為什么會躺在三輪車上?女子均木訥地搖搖頭,警察看到她脖子上有一條鮮紅的勒痕,問她是怎么來的?她想了想,說是丈夫用電線勒出來的。而警局內的王某聽到院子里的聲音,知道三輪車上的“尸體”居然復活了,然后撕揭底里地大吼大叫起來,并一邊掙脫,一邊說:“我要殺死你。”很顯然,王某所殺的人就是自己的妻子,當他用電線把妻子勒暈過去的時候,王某以為妻子已經死掉了,所以拖著妻子的“尸體”去警察局自首。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王某到底對妻子有著什么樣的血海深仇呢?非得要致妻子于死地。王某是湖南懷化人,十幾年前在深圳打工的時候,認識了廣酉藉的妻子韋女士。有人曾說過,妻子溫不溫柔,得看丈夫的腰包夠不夠鼓,可能有點片面,但貧賤夫妻百事哀。婚后他們沒有再去外地打工,而是留在了懷化小縣城里生活。王某是一名水電工,接的活多,收入會高一些,有時十天半個月接不到活也是常有的事。時間一長,妻子韋某的抱怨聲越來越大,經常當著街坊鄰居的面辱罵王某:“你這沒有的東西,活著有什么用?遲早也是餓死老婆熏臭屋。”王某,自知無能,只能十年如一日的忍著。可是他的忍讓并沒有換來妻子的諒解,妻子的行為更加肆無忌憚起,不僅整天罵丈夫:“你就是廢物一個,你真沒用,你昨不去死啊!”惡毒的語言向一把把峰利的刀子,一刀一刀刺進了丈夫王某的心里,然而這還遠遠不夠,韋某還有暴力傾向,經常用指甲掐丈丈的身體。所以當警察問王某:“為什么要如此殘暴地殺害妻子時?”王某把上衣脫掉,身上黑壓壓的一片都是新傷加舊痕。王某心里積壓了很久的恕火,直到有一天終于暴發了。那天,他像往常一樣在工地干了一天的活,回到家里,手腳麻利地洗菜做飯。妻子韋某又開始在旁邊喋喋不休地罵王某,王某早已習以為常,根本不搭理她。默默地給自己盛了一碗飯,低頭吃著。怎知妻子韋某卻一手抓起丈夫的那碗飯,狠狠地摔在地上,然后把餐桌上的菜也一并掃在地上。幾個孩子嚇得哇哇大哭,王某努力地壓抑住自己心中的熊熊怒火,收拾著家中的殘局。忙完這一切后,王某把妻子韋某騙到了地下車庫,趁著韋某不注意,在工具箱里拿了一根電線勒住了妻子的脖子,直到妻子暈死過去。王某以為妻子已經死亡,于是把她搬上三輪車,所以才有了文章開頭的一幕。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王某口中心腸歹毒的韋某,在得知丈夫要至自己于死地之后,反而以孩子還小,老人要撫養,家里不能沒有勞動力為由,原諒了丈夫的行為。可惜,法律并不是受傷害人說不追究,加害人就無罪,王某的殺人動機明顯,最后還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故事改編《復活的妻子》,故事中的妻子像極了我們身邊大多數的妻子,丈夫收入不高,沒有能力讓自己過上富裕的生活,不是選擇和丈夫一起努力改變目前的困境,而是年復一年,日復一日說著最難聽的話,在抱怨中度過。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希望每個人都管好自己的嘴,邁開自己的腿,拿起自己勤勞的雙手,日子即便不能大富大貴,肯定也能豐衣足食,平淡幸福啊!至于丈夫王某,居然能忍受妻子十年來的精神虐待,也不是常人所能忍受的。所以人與人之間,長久的忍讓必定會在心里積壓很多的怨氣,而一旦這些怨氣暴發,肯定是無法控制的殘局。說到底,夫妻之間感情不好,你可以離婚單過,沒有人拿槍指著你一定不可以離婚,何必在一場沒有養分的婚姻里推毀別人,然后又親自埋葬自己呢!對此,你們有什么看法,歡迎留言評論哦。就算每一次殺人時你都不在場。殺人后你不知道嗎?既然知道了,還要反復去引誘男子入網給法子英,這不就是故意殺人了嗎??[屎]看了半天也沒明白他怎么無罪,以為有什么確鑿證據呢,看了有人評論殺人時他有不在場證明。情婦處有帶血指紋,這個就很微妙了,等等后續吧。一線:殺人兇手被抓,通過自述殺人過程,在場人聽完心里發冷!樂視視界的視頻殺人兇手被抓,通過自述殺人過程,在場人聽完心里發冷樂視視界抗戰時一天中午,太陽火辣辣地照射著,13歲的陳小勇路過鄰居家門口,他覺得有一道白亮亮地光刺得眼疼,見院中整齊地架著一些上了刺刀的三八式大蓋槍。 陳小勇是河南夏邑火店人。全面抗戰爆發后,日軍侵占了永城、夏邑縣城,火店集上也出現日本兵。 起初,陳小勇看到日本兵,覺得挺好玩的,矮矮的個子,騎著高高的大洋馬,一身黃軍裝,留著人丹胡,彎刀也是細長細長的。后來,因為50歲的小學校長不肯給鬼子寫標語,被鬼子小隊長兩刀砍死。 陳小勇恨死了日本鬼,聽大人說日本兵不僅在火店殺人,在娜陽、十八里、韓鎮、楊集等地都殺了人,毀房、燒屋、強奸婦女,無惡不作。 1938年7月的一天中午,太陽火辣辣地照射著大地,似乎要把地上的一切燒焦似的。陳小勇從地里干活回來,路過鄰居家門口,他覺得有一道白亮亮地光刺得眼疼,便無意識地轉過身來,見鄰居院中整齊地架著一些三八式大蓋槍,歪把子機槍,還有些象小瓜似的鐵疙瘩。刺眼的白光就是那些三八式大蓋槍的刺刀反射過來的光。 陳小勇走進院子,見院中一個人影也沒有,只有屋里傳來碗筷的碰撞聲和鬼子叫聲。頓時他明白了,這是鬼子兵正在吃午飯,不知是因為天太熱還是他們太張狂了,竟沒設崗放哨。 陳小勇猛想起老校長教的一首歌:“二更里來月正明,我們摸進敵兵營,日本鬼子睡熟了,依格呀呼嗨,拿走武器一溜風……。”于是他停下來,心里在思忖,如果能偷走鬼子幾條槍藏起來,鬼子再殺中國人就少了幾條槍。 他躡手躡腳地走到武器堆邊,又向鬼子吃飯的屋里望一眼,便一咬牙,分兩次抱起一挺歪把子機槍和兩支步槍,悄悄地藏到鄰居的夾壁墻內,并用草蓋好,立即轉身出門,沿著大街出了西寨門,到鄰村坑里洗了個澡,就躲到高梁地里去睡覺。 第二天回到家里,聽大人說昨天不知是誰那么大膽,恁些鬼子兵守著,竟能把鬼子的槍盜跑了。后來鬼子發現槍少了,就發瘋似地在全村到處亂搜,也沒找到。鬼子氣急敗壞,就把火店集的群眾驅趕到場里,威逼拷打,也沒查出結果,鬼子燒了幾間房,撤走了。 陳小勇覺得這件事關重大,連夜跟抗日游擊隊取得了聯系,把槍交給了抗日游擊隊隊長。就此,陳小勇成了游擊隊的交通員。 1940年7月,隊長派陳小勇往縣西送信,到西集有60多里路,要經過三四個敵據點。為確保信件安全,他叫媽媽夜里把信件紡在棉穗里。第二天早飯后,他手提4個棉穗裝做走親戚的樣子上了路。 中午到澮河岸邊,水漲滿了河床,面對奔騰的河水,陳小勇犯難了。他從小雖然常和小伙伴在池塘里洗澡,學會了扎猛子、扒水,但畢竟水性不好,游水過去吧,不行;尋橋過河吧,橋上敵人的崗哨盤查很嚴,查出信件,怎么辦呢?他口問心心問口,思緒萬千。 臨出發時隊長囑咐的“不管遇到什么困難,都要設法克服堅決完成任務”的話又響在耳旁,于是他橫下一條心,光著頭,敞著懷,卷著褲腿,赤著腳,手里提著棉穗,嘴里哼著曲,走著一蹦三跳地踢著路邊的坷垃,看也不看敵人向大橋走去。 陳小勇的這些頑皮行動被橋頭站崗的兩個日本兵和兩個偽軍看得一清二楚。當他邁步走上橋頭時,偽軍大聲問:“干什么的?”他漫不經心地看著橋下的河水。偽軍喝斥道:“班長問你是干什么的。”陳小勇答:“俺娘叫俺往姑家送線織布,給我換單褲。”說著用手拍了拍屁股上爛了幾個小窟窿的褲子。日軍指著棉穗說:“小孩,給我的擦槍,不給,死了死了的。”說著便用刺刀往他身上亂點。陳小勇故意不看河水往后退,退著退著栽到河里,引得日軍哈哈大笑。 陳小勇在水里使盡全力順水勢往下漂了一里多路,看敵人未追趕便爬上岸,喝了好幾口水。為了不被敵人發現,爬著越過大堤,不走村莊走野地,完成了任務,得到了隊長的夸獎和鼓勵。此次送信后,陳勇隨游擊隊加入新四軍。 1944年,陳勇隨新四軍四師收復豫東。抗戰勝利后,隨部隊改編為華東野戰軍第九縱隊,參加了孟良崮戰役、膠東保衛戰、濟南戰役。在渡江戰役中身負重傷,留在南京養傷,后轉入地方工作,于2007年去世,享年82歲。致敬抗戰老兵陳小勇。“細思極恐!”廣東普寧,奶奶帶4歲的成成去麻將館打牌時,成成突然失蹤了,父母四處找了個遍都沒找到人。直到晚上7點多,鄰居在麻將館背后小陡坡的沙土堆里發現成成的蹤跡,但將成成刨出來時,成成已經沒了呼吸,隨后警方介入,萬萬沒想到,嫌疑人竟然是一名16歲的女孩。 吳女士是成成的母親,吳女士見到成成時,成成已經沒了呼吸,他安安靜靜地躺在那里,吳女士發現成成身上有很多淤青與劃痕,脖子上還有一道長長的割痕!民警接到報警后,趕赴現場,對案發地點進行了封鎖,并將在場的幾十位村民帶回派出所做筆錄。 結果其他村民都做完筆錄回家了,16歲的女孩小婷卻被警方留在派出所里,原來,警方在小婷身上發現了血跡,這很不正常,一個小女孩身上,怎么會有血跡呢?警方當即將小婷列為嫌疑人。 但小婷并沒有如實交代她殺害成成的犯罪事實,直到第二天下午,小婷終于忍不住開口,講述了案發的經過,她用繩子把成成勒死了!至于小婷的作案動機是什么,警方沒有公布,大家都在猜測,有人說是報復,也有人說她瘋了。 據了解,小婷母親早在幾年前就已離家出走,她和爺爺奶奶、爸爸和姐姐等人生活在一起,而案發時,小婷正好16歲,這點很重要,因為刑法有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首先,嫌疑人小婷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沒有異議。 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10年有期徒刑。 這里說的情節較輕,是指一些非常特殊的情況,比如正當防衛致人死亡,會被認定為故意殺人,但以情節較輕處罰。 比如被害人惡貫滿盈,有重大過錯,行為人擅自將其處死,也可以認定為情節較輕,本案不屬于前述特殊情況,所以小婷的起刑點是10年以上。 其次,小婷犯案時,剛滿16周歲,是否要負刑事責任?可以判處死刑嗎? 這一點刑法第17條說得很清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刑法也規定了,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如何從輕或者減輕?具體體現在刑法第49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法律這樣規定,是因為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發育尚未成熟,出于保護青少年和人道主義角度。 有網友表示,不適用死刑,是否可以判死緩? 死緩是指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這是一種應當判處死刑,但又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在判處死刑的同時宣告緩刑2年執行的制度。 本案中的小婷,因為是未成年人,即不能判處死刑,也不能判處死緩,所以她將面臨的是10年至無期徒刑的懲罰。 最后,小婷犯下如此重案,除了要負刑事責任外,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8-16周歲的未成年人,在民法上被稱之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民法典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這里說的監護責任是民事責任,比如賠償被害人損失,而不是刑事責任。 民法典規定,對于有財產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筆者認為,小婷之所以犯下此案,和她成長的環境、輟學在家等原因有關,換而言之,其父母負不可推卸的責任!   @螞蟻說法 對于這件事,你怎么看?關注熱點問題,探討人心與法律。……………………………………………頭條熱榜#普法行動-律師來幫忙##2022護苗有我:守護未成年# #4歲男童遇害 16歲鄰家女孩成嫌疑人#2007年9月27日,警笛響徹靜謐的夜晚。每個人都神色緊張,警察迅速撥開層層圍堵的人群,看到了貴州某出租屋內殘忍的殺人現場。被殺害者身中三刀,屋內一片血跡,濃郁的血腥味讓在場的警察微微皺眉。更讓他們震驚的是,被殺害者只是一個正在上高中的學生何小厲,而嫌疑人卻是他的同班同學孟超。同樣是18歲的年紀,還是同班同學的關系,孟超又為何痛下殺手?有知情人回憶:“他們兩人并沒有什么交集,平日里相安無事。”帶著種種疑惑,警察迅速排查,將嫌疑人孟超抓捕歸案。原來,這場謀殺并不是因平日瑣碎糾紛,而是因情而起。兩人爭奪的對象不是別人,而是比他們大26歲的女老師。這位老師名叫王麗,是貴州某中學的重點老師。因為教學能力強,不只校方器重她,就連學生也十分信任她。平日里,王麗更是以懂潮流、會打扮的形象成為了其他女老師爭相模仿的對象。但在事業上順風順水的王麗,卻經常為感情的事而憂傷。晚婚晚育的王麗,直到27歲才結婚,之后又生下了一個兒子,但這段婚姻卻僅僅維持了5年時光。因為性格不合,兩人最終離婚。離婚之后,在別人的撮合下,王麗與初中同學趙猛成為了男女朋友關系。而王麗漂泊的感情也總算得到了一絲安定,但這一切,都在2005年被打碎了。這一年,孟超作為轉校生來到了王麗的班級。他脾氣很大,經常在學校里打架鬧事,是令老師家長十分頭疼的孩子。同時,身為單親家庭的孩子,孟超雖不缺物質條件,但卻十分缺愛。每每鬧事都是為了求得父親的關愛,但久而久之,父親對他放任不管。只有溫柔的王麗關心照顧他,在校外還積極為他補課。久而久之,孟超對這位女老師產生了一樣的情愫。而王麗的出現剛好彌補了他內心的空白。2006年,趁著學校舉辦音樂比賽的期間,孟超鼓起勇氣對王麗表露心聲,在那一天晚上,孟超也收到了王麗發來的短信:“我也喜歡你。”從那之后,兩人徹底捅破了那層窗戶紙,經常借著補課的由頭而溫存。柔情蜜意的溫柔鄉讓孟超深陷其中、無法自拔。但令他沒有想到的是,除了他以外,王麗還有一位小男友,那就是與他同班的何小厲。因為意外發現了王麗與何小厲的關系,孟超十分傷心,同時愈加沉默。而王麗卻為了推脫責任,不斷對孟超灌輸:“是何小厲逼迫我”的思想。看著王麗哭的梨花帶雨,孟超的一顆心已經被仇恨籠罩。于是,想要與王麗長相廝守的他決定對何小厲痛下殺手。在孟超過完18周歲生日的第二天,他便提刀敲開了何小厲的家門,兩人并未多言,孟超的尖刀就已經刺向了何小厲的腹部。連續三刀,讓滿身是血的何小厲倒地不起,最終喪命。而孟超經過了幾秒鐘的思考,十分害怕。于是,為了不讓警察找到自己,他故意破壞了兇案現場,匆匆逃走。可沒想到,警察最終還是找到了學校,為他戴上了手銬。最終,由于孟超殺人手段殘忍,沒有自首意向,且已滿18周歲,于2008年被判決死刑。一場畸形的愛戀,讓兩位少年付出了極為慘痛的代價,而深陷其中的王麗也消失在人海中,帶著悔意了卻殘生。#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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